电子烟”法律知识七问七答
一、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
其中,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等的电子烟组件;烟具包括电子烟烟具、加热卷烟烟具和用于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的烟具,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等;雾化物是指可被电子装置等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电子烟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四十条
二、电子烟属于烟草吗?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批发、零售的市场主体,分别需要办理何种烟草专卖许可证?
从事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四、哪些电子烟销售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
1.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五、未成年人可以购买、吸食电子烟吗?
不可以。
1.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六条
2.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六、每个人可以邮寄、异地携带多少电子烟?
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 :
1.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2.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
3.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4.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的如何举报?
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烟,是一种新兴的电子产品,对于喜欢电子产品和新鲜事物的青少年来说,尤其具有诱惑性,一旦吸食,容易上瘾,很难戒掉。让我们以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还孩子们一个清新的环境、健康的身体。让学生及更多的人了解电子烟危害知识,自觉抵制电子烟,远离电子烟,健康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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